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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作者:通讯员姚凯彬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23-04-18 字号: 【大】 【中】 【小】

4月17日,湖北省监委驻湖北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监察官”实践活动暨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湖北大学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檀坤华主持活动并领誓,首次被确定为监察官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活动。

仪式上,全体宣誓人员郑重作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的庄严承诺。仪式结束后,与会监察官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监察官”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签订《湖北大学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关内容,并作表态发言。檀坤华要求,作为身处中央监委诞生地的高校监察官,要有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与权威。

据悉,根据省委及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我校8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被任命为监察官。其中,二级高级监察官1人、三级高级监察官1人、四级高级监察官3人、一级监察官3人。

(审稿:杨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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