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学校召开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会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 时间:2014-03-19 字号: 【大】 【中】 【小】

3月18日下午,校公费医疗管理与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修订会议。副校级调研员刘星海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医改办负责人、各单位分管行政工作负责人、部分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会上,校医改办负责人特别就医疗费报销限额、部分就医医院报销比例、药品报销范围等调整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刘星海指出,看病就医是学校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克服困难,尽可能保障职工病有所医,病有好医。本次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旨在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从而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待遇。他同时强调,公费医疗管理工作既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的发展,一方面要以人为本,突出管理服务;另一方面必须规范管理,杜绝浪费,合理使用医疗经费。他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公费医疗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解释工作。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鄂ICP备05003305图标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