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我校被湖北省教育厅评为“中央部属高校与湖北省属高校对口支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并获得配套经费奖励。其中,全省参与对口支持与合作的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共25所,获一等奖的高校6所。
自2012年我校与武汉大学签订“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年)”以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与武汉大学多次沟通协商,先后完成“彩虹学者”选聘、协调楚才学院学生到武汉大学游学、骨干教师进修等工作,并将开展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全国优博论文培育等支持合作计划。此项工作得到省教育厅的高度评价和经费支持,深化了学校与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关系,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据悉,省教育厅为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统筹、发挥部属高校带动作用,于2009年启动“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对口支持与合作计划”,确定7所中央部属高校与18所湖北省属高校建立对口支持与合作关系。各参与高校紧紧围绕人才联合培养、学科合作共建、科研联合攻关、优质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对口支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