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12月18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刘建凡主持召开学科性学院院长和学校办公室、发规办、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关于我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得到了广泛认可。

《意见》包括我校学科专业结构的现状、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学科专业布局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措施六个部分。
《意见》指出,根据《湖北大学“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了适应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的奋斗目标,学校决定按照“全面规划、调整结构、保持优势、突出应用、扬优扶新、协调发展”的思路进行部分学科专业结构调整。
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在会前认真审阅《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表了意见,提出了修改建议。
在听取发言后,刘建凡作了讲话。他说,我校作为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和学科积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部分学科专业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但同时存在着学科专业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直接服务社会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要通过调整完善学科专业布局结构,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刘建凡指出,我们一定要认清学校的办学环境,一定要认识到学校在全国和全省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一是适应国家和湖北省形势发展需要,二是学校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调整不是改头换面、改弦更张,而是继承发扬,坚持高等教育的本质内涵,保持传统优势,突出应用,使学科专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解决部分学科面临的问题。
刘建凡强调,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与学科建设、综合改革等协同推进,形成共识,迎难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