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他,学生首先想到的两个词是“睿智”和“热心”。从教刚满七年,他同时荣获我校2010-2011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2009-2011年度“优秀教师”,多次被同行专家评为“教学优秀”。他是我校政法学院商法、公司法的主讲教师蔡科云。

2004年7月,蔡科云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身份,来到我校法学系任教,主讲商法和公司法。《公司法》因法条数量繁多、内容庞杂,是不少法学专业学生较为头疼的“硬骨头”。在讲授公司法中最不好理解的票据制度时,蔡科云拿着人民银行使用的各种票样和操作章程,给大家现场讲解,演示票据办理的流程。这样直观、明了的课堂操练,就是蔡科云驾轻就熟的“卷宗式教学法”。
“在业界广泛运用的商法条例,离在校学生的生活其实很遥远。”为了加深学生对这些规章制度的体会,蔡科云还在学生中推广“角色扮演法”:让一组学生发起、经营一家“上市公司”,另一组学生充当“工商部门”,利用《公司法》和《商法》的法律条文实际运作。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学以致用,因而学得扎实,还激起了浓厚的学习兴趣。
蔡科云不想成为学生“最熟悉的陌生人”,课下与学生的交流就成了他分量不轻的工作。马骁是09级法学专业学生,他介绍说,蔡老师每周推荐一些名家论文,要求大家打印出来细细研读。暑假期间,马骁作为队长,参与了一项调查长沙市环保组织的社会实践项目,“蔡老师是我们的指导老师,帮我们调整调查的切入点,联系长沙的社会环保组织,回校后又两度修改了我们的实践报告。”
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共同的目标。在蔡科云的08级法学班,学生全部购买了他建议的司法考试资料,他也时常在班上为学生传授考试技巧。在他的影响下,暑假期间,班上超过70%的学生留在学校,集中复习,为司法考试、考研、公务员考试等作准备。据悉,07届法学70余名毕业生中,20多人考上公务员和选调生。
在学科科研、教研上,蔡科云以“我可以年轻,不可以不专业”自勉,发挥出年轻人敢拼敢闯的劲头。几年间,他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项,发表8篇科研论文,主持省教育厅《“学,用,演”并举——商法学实践教学综合改革与实践》教研项目,参编三部学科著作,发表3篇教研论文,其中多项成果获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对于未来的职业方向,大一、大二的学生往往较为迷茫,这正是我提倡‘人格学科化’的原因。”蔡科云认为,老师的专业素养和学科境界,决定了学生的学科造诣,甚至未来的职业走向。所以他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尤其是法科学生,有当法官的理想更能鞭策他们为自己的未来做充足的储备。”在他看来,为人师表,教书和育人不可分割,“我们的学生和名校学子没有差距,我用和名校一致的教学标准要求自己,让学生毕业时同样不输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