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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第十九次高校党建暨大学生思政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5-20 字号: 【大】 【中】 【小】

5月19日,学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第十九次高校党建暨大学生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校党委副书记邓长青作会议精神传达报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新主持会议,并对我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邓长青重点传达了全省第十九次高校党建暨大学生思政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常委张昌尔、侯长安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同时还宣读了省总工会、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表彰文件,对我校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刘国新就我校贯彻落实全省第十九次高校党建暨大学生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谈两点意见。

一是要继续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刘国新强调,今天的会议既是一个传达学习会、也是一个工作布置会。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后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重点学习李鸿忠等省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的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研究加强学校基层党的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通过学习,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是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刘国新指出,《条例》主要就高校的领导体制、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是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是高校党的建设新经验的全面总结,是高校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自觉性与强烈的责任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条例》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书记抓”的责任和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是高校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职责,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自觉推进学校党建工作。

其次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将组织《条例》专题学习报告会;党委组织部、校党校要认真组织好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干部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第三要围绕中心,推进工作。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条例》与贯彻落实我校《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对共建活动、“三万”活动、“两访两创”活动、“五基本、七体系”建设以及特色党建品牌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校领导,两委委员,全校中层干部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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