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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科云:不做学生“最熟悉的陌生人”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9-20 字号: 【大】 【中】 【小】

提起他,学生首先想到的两个词是“睿智”和“热心”。他首提“学,用,演”商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将“实务教学”理念发挥得淋漓尽致,09年我校法学系成为全省第三个法学实务教学示范中心,他功不可没。从教刚满七年,他同时荣获我校10—11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09—11年度“优秀教师”,多次被同行专家评为“教学优秀”。

他是我校政法学院商法、公司法的主讲教师蔡科云,兼任法学系副主任和08级法学班主任,同时是湖北省法学会经济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等。在他看来,为人师表,教书和育人不可分割,“我们的学生和名校学子没有差距,我用和名校一致的教学标准要求自己,让学生毕业时同样不输给别人。”

我可以年轻,但不可以不专业

04年7月,蔡科云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身份,来到我校法学系任教,主讲商法和公司法。一年后,他教授的《公司法》多项法规条文经历了大规模修改,系里公司法的教案只能重新制定。这让他深刻意识到,必须时刻把握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学科的最前沿,才能避免教学内容跟不上时代步伐。

几条“主线”串起各个专题,加上实务教学,是蔡科云授课的秘诀。《公司法》因法条数量繁多、内容庞杂,是不少法学专业学生较为头疼的“硬骨头”,而我校法学专业08级学生很“幸运”。在讲授公司法中最不好理解的票据制度时,蔡科云拿着人民银行使用的各种票样和操作章程,给大家现场讲解,演示票据办理的流程。这样直观、明了的课堂操练,就是蔡科云驾轻就熟的“卷宗式教学法”。

“在业界广泛运用的商法条例,离在校学生的生活其实很遥远。”为了加深学生对这些规章制度的体会,蔡科云还在学生中推广“角色扮演法”:让一组学生发起、经营一家“上市公司”,另一组学生充当“工商部门”,利用《公司法》和《商法》的法律条文实际运作。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学以致用,因而不仅学得扎实,也激起了浓厚的学习兴趣。

在学科科研、教研上,蔡科云以“我可以年轻,不可以不专业”自勉,发挥出年轻人敢拼敢闯的劲头。几年间,他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项,发表8篇科研论文,主持省教育厅《“学,用,演”并举——商法学实践教学综合改革与实践》教研项目,参编三部学科著作,发表3篇教研论文,其中多项成果获省级表彰和奖励。

为人师,不做学生“最熟悉的陌生人”

“对于未来的职业方向,大一、大二的学生往往较为迷茫,这正是我提倡‘人格学科化’的原因。”蔡科云认为,老师的专业素养和学科境界,影响着学生的学科造诣,甚至未来的职业走向。

他不想成为学生“最熟悉的陌生人”,课下与学生的交流就成了他分量不轻的工作,推荐相关学科名家论文,要求学生细细研读,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等。他给自己定了两个基本要求,一是站在学科最前沿,帮助学生关注业界动态,开拓视野;二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尤其是法科学生,有当法官的理想更能鞭策他们为自己的未来做充足的储备。”

马骁是09级法学专业学生,他介绍说,蔡老师每周一些名家论文,并要求大家打印出来,作为课外补充阅读的学科读物。据他回忆,其中有一篇专门论述企业合伙制度,让他印象最为深刻,“多亏这篇论文,让我对合伙制度理解得更全面、更深刻。”暑假期间,马骁作为队长,参与了一项调查长沙市环保组织的社会实践项目,“蔡老师就是我们的指导老师,帮我们调整调查的切入点,联系长沙的社会环保组织,回校后又两度修改了我们的实践报告。”

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共同的愿望。在他的08级法学班,学生全部购买了蔡科云建议的司法考试资料,他也时常在班上为学生传授考试技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他的影响下,暑假期间,班上更是70%的学生留在学校,集中复习,为司法考试、考研、公务员考试等作准备。据悉,07届法学70余名毕业生中,20多人考上公务员和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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